安全知识题5

   时间:2024-02-12 16:23:05       来源:行业洞察 点击:

  5.危险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入口不少于两个,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门窗应采用( C)。

  8.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划定警戒区,实行(A)交通管制。

  9.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消除的,责令改正,处(B)。

  10.对占用防火间距的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D)承担。

  12.根据新修订的《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理应当组织进行有明确的目的性的( A)。

  14.《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难以处理的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5.《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难以处理的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6.《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危险物品肇事罪】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出现重大事故,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处( 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7.《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C)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8.《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难以处理的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 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很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9.《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 B)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很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刑法》第一百三十四第一款【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难以处理的后果的,处( C)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 C)年以上有期徒刑。